中国大鲵( Robert Murphy 拍摄)
2月28日,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车静课题组在国际知名期刊Science上,以Letter的形式在线发表了题为Giant salamanders: Farmed yet endangered的文章。该文指出,在商业化经济养殖的影响下,中国大鲵陷入了保护悖论——野外稀少、各类商业养殖场却大量囤积。文章同时指出,现行的国家保护措施亟需调整优化,如何规范及监管当前庞大的大鲵养殖市场将是管理部门面临的一大挑战。
中国大鲵(Andrias davidianus s.l.)是世界上现存最大的两栖动物,漫长的演化历史和极高的进化独特性使其在全球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目前,中国大鲵被IUCN 评估为极度濒危物种 (CR),在我国为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采取建立保护区、人工繁殖和增殖放流等保护措施。然而,在商业化经济养殖的影响下,持续的低野外目击率意味着现行保护措施的失败。前期该课题组研究也发现,中国大鲵至少由5个物种组成,这一全新认识也提示现行的保护策略亟需重新调整。
在高额利润及畸形野味市场需求的驱动下,中国大鲵的野外种群曾一度被大量捕捉并直接出售到养殖场,对野外大鲵资源及其栖息地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与此同时,激增的各类商业养殖场,多直接抽取自然水源,在养殖设施中循环后不经任何处理又直接排回自然水域。蛙病毒(Ranavirus)的传播是导致养殖大鲵 大规模死亡的主要原因,无序混乱的养殖模式极易造成潜在的生物病毒在自然水体中的传播,隐藏的水生生物资源及水生态环境风险长期被忽视。在经济利益的冲击下,涉及中国大鲵的保护区也不同程度的受到了养殖业的影响。将商业养殖和产品加工引入保护区的做法不仅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保护区核心区除经批准的科学研究活动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的明确要求,还带来了病毒传播及养殖物种逃逸的风险,对保护区内原生物种种群及生态环境构成了严重威胁,甚至可能使以往的保护工作前功尽弃。另外,对比前期研究,全国范围内涉及大鲵保护的保护区设置上还存在偏差,研究已发现的部分地方特有物种(地区特有的独立进化遗传谱系)不在保护区设置范围之内。此外,中国大鲵的增殖放流项目整体缺乏科学指导及有效监管。无序、盲目的放流活动已造成不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要求的杂交种和非本地种流入野外。疾病筛查、放流点生态评估及效果评价等必要环节的缺失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增殖放流活动较低的成功率。
中国大鲵的商业养殖看似“繁荣”,但其带来的各方面的影响却值得我们深思。如何平衡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是未来中国大鲵保护的关键。对此,文章提出如下建议:(1)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加强监管。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法捕猎及大肆宣传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商业炒作行为,禁止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核心区范围内一切以商业目的的养殖行为。(2)相关部门应重视大鲵养殖市场的管理,规范养殖行为。(3)组织综合性科学调查研究,提升科学认识。加快对目前研究识别的各个物种的评估工作以确定其濒危程度从而进行合理保护。(4)暂停所有的增殖放流活动。(5)加强公众科普教育刻不容缓。借鉴日本大鲵的成功保护经验,可考虑发展基于大鲵的保护、文化及生态教育旅游,以加深民众对野生动物的认知和喜爱,增强民众对当地文化和生物资源的自豪感。
该研究得到了中国科学院B类先导科技专项(XDB31040202)、中国生物多样性监测与研究网络(Sino BON)以及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动物分库(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专项)的资助。昆明动物所硕士研究生卢宸祺为论文第一作者,研究员车静为通讯作者。
文章链接:https://science.sciencemag.org/content/367/6481/989.1.f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