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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征集指南
2019-07-04 来源: 作者:

  各学科组、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征集指南”。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6092.htm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的双边合作协议,经双方协商,2020年度将共同资助合作项目14项,其中合作交流项目10项,双边研讨会4个(其中2个在中国举办,2个在日本举办)。 

  一、项目说明 

  对于获准立项的合作交流项目,NSFC将向中方申请人提供中方科学家访问日本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日方科学家访华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JSPS将向日方申请人提供日方科学家访问中国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中方科学家访日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NSFC向每个项目的中方申请人提供2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经费资助,用于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合作交流项目的期限为2年9个月,从2020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对于获准立项的双边研讨会项目,会议地点所在国的机构(NSFC或JSPS)将向申请人提供参会中、日双方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和举办会议的相关费用,包括场地租用、会议材料印制等。参加双边研讨会科学家的国际旅费将由派出国机构(NSFC或JSPS)提供。 

  二、申请资格 

  1. 合作交流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2. 双边研讨会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有2019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在研基金项目。 

  三、限项规定 

  1.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2. 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四、申报要求 

  1. 中日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再分别向NSFC和JSPS递交项目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 按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及提交附件材料。 

  3. 申请材料在线提交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30日16时,待科研处审核后提交纸质申请书和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在8月15日前将申报意向报至与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联系(联系人:谭莉  内线:8233 外线:65190473)。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征集指南.docx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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