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组、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十三五”第四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6116.htm 。本批重大项目包括8个科学部(数理科学部、化学科学部、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信息科学部、管理科学部、医学科学部)52个重大项目指南,生命科学部、医学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详见附件,其他指南如有需要可从上述网址下载。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重大项目或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部分重大项目对申请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二)申请要求
1.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课题(部分重大项目的课题设置数量有具体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并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
每个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每个重大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5个(部分重大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有具体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二、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申请人申请重大项目。
2.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限项范围。具体限项范围详见指南。
三、申报要求
1. 请申请人详细阅读申请人注意事项,并按指南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 申请材料在线提交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12日16时,待科研处审核后提交纸质申请书和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在7月30日前将申报意向报至与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联系(联系人:谭莉 内线:8233 外线:65190473)。
附件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十三五”第四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docx
附件2. 生命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doc
附件3. 医学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doc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