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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金委发布“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6983.htm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本项目资助由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科研人员联合提出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计划,重点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与环境科学、医学科学、管理科学。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30项。
(三)资助强度
中国内地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1.资助期限为4年(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双方申请人须分别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和研资局提交项目申请。
3.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与香港地区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3.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本项目。
(1)正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者,在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2)正在承担内地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在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合作者。
4.受聘于香港地区学术单位及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不得通过内地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作为本项目的申请人。
5.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
6.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7.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1. 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 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范围。
3.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它限制。
四、申请注意事项
1. 请认真阅读指南并按指南要求在线填报申请书及提交附件材料。
2. 申请材料在线提交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的截止时间:2020年2月10日前,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申请书和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原件。
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在2020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意向报至与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联系(联系人:谭莉 内线:8233 外线:0871-65190473)。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docx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