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劳动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现将有关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0年5月1日-5月5日(星期五至星期二)放假,共5天,2020年4月26日(星期日)及5月9日(星期六)上班,2020年5月6日起(星期三)起正常上班。
二、请各学科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与安全防范等工作。
特此通知。
党群人事部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