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组、各部门:
国家基金委发布“中德科学中心新型冠状病毒中德合作研究应急专项项目指南”,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7836.htm。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1. Novel coronavirus structures, functions, key targets of infection and its evolution study;
2. The natural history of the virus, its transmission and diagnosis;
3. Animal and environmental research on the origin of the virus, including management measures at the human-animal interface;
4. Clinical characterization and management of disease caused by the virus;
5. Infec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cluding best ways to protect health care workers;
6. Ethical considerations for research in connection with the afore-mentioned themes
(二)资助期限:资助期限为1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0年10月1日到2021年9月30日。
(三)资助强度:中德双方总经费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的欧元)/项。
(四)资助项数:不超过20项。
(五)资助内容:包括研究经费(如耗材、小型设备等),交流经费(如研讨会、学术访问或视频会议等)和劳务费等。
二、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为中国或德国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年期(含)以上研究项目(在研或已结题)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所在单位须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依托单位。中方申请人没有主持或参与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年期(含)以上研究项目(在研或已结题)或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但是获得过中德科学中心林岛项目资助的,也具有申请资格。
(二)德方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申请德国研究联合会(DFG)项目的资格。
三、限项规定:本项目不计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范围。
四、申请注意事项
1. 请认真阅读指南并按指南要求提交英文申请书及附件(双方伦理审核证明、中方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等)。
2. 申请材料提交科研发展部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前,待科研发展部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申请书和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原件。
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在2020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意向报至科研发展部,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科研发展部联系(联系人:谭莉 内线:8233 外线:0871-65190473)。
科研发展部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