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组、各部门:
科技部发布《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金砖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合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97号),具体申报指南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通知通告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项目的组织实施应面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需求,以实际应用为导向,充分利用现有研发基础,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合作双方科技创新资源,集中力量,加紧科技研发攻关,突出防控急需,有效解决临床应用等方面的难点问题,为全人类携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应有的创新贡献。
(2)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同时,相关研究活动应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等生物安全相关规定。
(3)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境外开展药物、疫苗等临床研究的,应获得当地药监部门针对新冠肺炎适应症的临床批件,并全面了解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和伦理审查等要求,以及有关医疗行为和商业保险等关键事项,避免触犯当地法律或产生纠纷。
(4)项目产生的科学数据应无条件按期递交到科技部指定的平台,对所有的科技工作者和公众开放共享。
二、指南方向及要求
领域方向:
1. COVID-19诊断新技术和工具的研究与开发(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f new technologies/tools for diagnosing COVID-19);
2. 针对 COVID-19药物设计、疫苗开发、治疗、临床试验和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和系统的人工智能、信息通信技术和高性能计算研究(AI, ICT and HPC oriented research for COVID-19 drugs design, vaccine development, treatment, clinical trials and public health infrastructures and systems);
3. 评估 SARS-CoV-2与其他疾病合并症的临床和流行病学试验研究(Epidemiological studies and clinical trials to evaluate the overlap of SARS-CoV-2 and comorbidities)。
拟支持项目数:6 个
其他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 2 年;
2)鼓励企业参与,产学研联合申报;
3)合作方应包括来自其余金砖四国(巴西、俄罗斯、印度、南非)中的至少两国;
4)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在金砖国家征集项目秘书处(网址:http://brics-sti.org/?p=new/27)提交的联合申请表格及确认编号(2020 年 8 月 18 日截止)。
三、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凡是通过中国科学院推荐的各申报单位,应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8:00至2020年9月16日16:00。
(2)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3)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010-68572160。
四、推荐程序
院有关负责局作为分管业务局将进行网上审核,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请者及其合作方的资质、科研能力的审核把关,形成《推荐项目清单》(项目清单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推荐项目一致)报科技促进发展局综合处汇总。
五、申请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金砖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合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申请材料在线提交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的截止时间:2020年9月16日16:00。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科组和部门按要求网上提交申报书,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与科研发展部联系(联系人:杨迎润,内线:8251,外线:0871-65190293)。
附件1.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金砖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合研究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附件3. 金砖国家项目联合申请表 Joint Application Form_BRICS_Call_202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