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组、各部门:
国家基金委发布《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生物多样性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详见http://bic.nsfc.gov.cn/Show.aspx?AI=1438,现面向全所学科组进行项目征集,请符合条件的学科组积极申报。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双边合作协议,2021年双方拟继续共同资助中美两国科学家在生物多样性领域加强和推进合作研究。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本项目将资助中美两国科学家整合生物多样性的三个维度,即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功能多样性(Integration across three dimensions of biodiversity—genetic diversity, phylogenetic diversity, and functional diversity),对三者之间的动态关系进行研究,并阐释这种关系的变化演进过程。合作研究应整合三个维度,并检验调节生物多样性起源、维持和/或功能作用的机制的假设,进而填补对生物多样性认知空白。研究内容必须综合前述三个维度,仅涉及上述一个或两个维度的研究不属于本项目的资助范围。
申请人可开展的研究主题包括(但不仅限于)生物多样性的三个维度(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功能多样性)在诸多领域的综合作用,如:食物网和群落稳定性或生态系统复原能力;环境阈值和交替稳定状态下的可持续性和生产力;跨越空间和时间的生态进化反馈;共生关系的维持;新性状自然选择产生的遗传或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对人为干扰的响应(包括气候变化);碳、氮及其他生物地球化学循环;宏观进化模式和进化速率等。
美方项目指南请见:https://www.nsf.gov/pubs/2021/nsf21545/nsf21545.htm。
(二)申请代码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研究内容,选择生命科学部代码(C03)作为申请代码1填写中文申请书。
(三)资助规模。资助规模不超过3项。
(四)资助强度。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不超过300万元,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美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美元/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美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
(五)申报要求
1. 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0月1日—2026年9月30日。
2. 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3. 中美双方申请人须分别向NSFC和NSF递交项目申请。
4. 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 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 与国外(地区)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4. 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该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 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 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
3.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承担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除外)。
4.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请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指南并按指南要求在线填报申请书及提交附件材料。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在线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3月29日下午16时。
2.申请材料在线提交科研发展部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20日前,待科研发展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基金委。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科组在2021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意向告知科研发展部,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与科研发展部联系(联系人:杨迎润,内线:8251,外线:0871-65190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