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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征集第一批“智汇云南”计划需求的通知
2021-01-14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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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科组、各部门: 

  云南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征集第一批‘智汇云南’计划需求的通知”,现面向全所学科组进行“智汇云南”计划需求征集,请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有国际科技合作的各学科组积极申报。具体申报指南详见云南省科技厅通知公告栏(http://kjt.yn.gov.cn/show-12-5341-1.html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依法在省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交流能力的独立法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设立的创新主体。 

  2. 能为外籍人才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协助安排好生活,全力保障来滇人员安全。 

  3. 能够协助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入境签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居留许可和保险等相关手续。 

  4. 能够指定相应部门统筹负责本单位申报、管理、服务等事宜。 

  5. 按时按要求开展中期评估与验收结题工作。 

  (二)其他条件 

  1. 接收青年科学家的创新主体,以具备良好科研能力和环境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为主。 

  2. 接收青年企业家的创新主体,以具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经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人才能力及提供国际化创新创业服务,帮助青年企业家招募国内同领域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等条件,经认定或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创业服务机构为主。 

  3. 开展青年技术人才培训的创新主体,以具备培养中高端专业技术人才经验和传授先进适用技术能力,拥有良好的国际科技合作基础、师资力量和满足培训需要的设施条件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为主。 

  二、需求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不涉密,且不能为学历教育。 

  2. 应是具有明确工作职责的科研或科技政策研究类岗位。 

  3. 从事创新创业的行业领域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要求,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参照《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执行。 

  4. 外国人才须与中方科研人员一同工作。 

  (二)其他条件 

  1. 聚焦我省重点优势产业,兼顾南亚东南亚国家发展需求,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物流、矿业材料、绿色能源、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疫病防控、生态环保、脱贫示范、科技管理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和培训。 

  2. 每个单位征集的需求不设上限,每项需求对应一名外籍人才或一项培训内容。 

  3. 需求条件不得低于《“智汇云南”计划实施方案》中对相应招收条件,接收单位可自行设定特殊申报条件。 

  三、征集流程   

  请有意申报的学科组每项需求填写2份《“智汇云南”计划需求征集表》(含可编辑的WORD版),报经科研发展部审核同意后,将上报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填报期限为2021年1月13日—22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科组在2021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意向告知科研发展部,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与科研发展部联系(联系人:杨迎润,内线:8251,外线:0871-65190293)。 

  附件1. “智汇云南”计划需求征集指南.docx 

  附件2. “智汇云南”计划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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