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组、各部门:
国家基金委发布《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详见http://bic.nsfc.gov.cn/Show.aspx?AI=1453,现面向全所学科组进行项目征集,请符合条件的学科组积极申报。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达成的共识,双方将共同资助双方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并特别关注与非洲和亚太地区的发展中国家的合作,通过优势互补的联合研究,统筹推进NSFC“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的实施,促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实现。
(二)资助领域及代码
生态系统(Ecosystem)(申请代码1:C0306或D01);
气候变化(Climate Change)(申请代码1:D01、D05 或 C0308);
资源效率(Resource Efficiency)(申请代码1:G0412);
环境治理(Environmental Governance)(申请代码1:G0411)。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以上合作领域选择一项申请代码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三)资助规模及强度
2021年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数量为4项左右。项目实施周期为5年,2021年批准立项资助的项目执行期为2022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3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的经费资助,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等。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与国外(地区)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4.关于申请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该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
3.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4.《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请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指南并按指南要求在线填报申请书及提交附件材料。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在线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16日16时。
2.申请材料在线提交科研发展部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10日前,待科研发展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基金委。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科组在2021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意向告知科研发展部,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与科研发展部联系(联系人:杨老师,内线:8251,外线:0871-65190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