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组、各部门:
国家基金委发布《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士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详见http://bic.nsfc.gov.cn/Show.aspx?AI=1469,现面向全所学科组进行项目征集,请符合条件的学科组积极申报。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瑞士国家科学基金会(SNSF)的双边合作协议,2021年度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与瑞士科研人员之间的合作研究项目。
一、 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1. 化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2. 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3. 管理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G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4. 医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H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5项。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3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 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瑞方申请人应符合SN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SNSF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注:SNSF建议瑞方申请人于5月21日前在SNSF申请系统(www.mysnf.ch)中完成注册,详见瑞方指南http://www.snf.ch/en/funding/programmes/bilateral-programmes/china/Pages/default.aspx。
(三)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申请代码1选择管理科学部申请代码的申请人,需符合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的有关规定,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97/。
(五)《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请认真阅读指南并按指南要求在线填报申请书及提交附件材料。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6月21日16时(瑞方截止时间为6月18日瑞士时间17时)。
(二)申请材料在线提交科研发展部的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前,待科研发展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基金委。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科组在2021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意向告知科研发展部,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与科研发展部联系(联系人:杨老师,内线:8251,外线:0871-65190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