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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和评选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2017-09-21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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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导师、研究生: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所申报与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我所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包含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可根据评选要求进行申报。硕博连读生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我所名额:博士5名(3万元),硕士3名(2万元)。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评选材料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须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本人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为申请人的导师。 

  2.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发表文章的首页请注明作者排名和2016JCR IF 

  3. 科研成果及个人奖励汇总表(见附件) 

  四、评选程序  

  1.研究生根据评选条件提出个人申请,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2.研究生部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邀请评委成立我所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申请者进行答辩评审,按照“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以不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初选获奖学生名单。 

  3.初选结果在所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部将材料提交国科大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五、申请截止日期 

  本次评选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17929日,请欲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在此时间之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交至研究生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珊  

    电话:0871-65110887  

    Email: yushan@mail.kiz.ac.cn 

   附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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