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研究生: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要求,现就2023年夏季研究生预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范围与申请预答辩条件
1.学生范围:拟申请2023年夏季毕业、学位的研究生,2020级及以前的延期研究生,含留学生和联合培养学生。
2.申请条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含必修环节),达到申请学位的基本条件;通过学位论文格式审查且导师审阅同意申请预答辩。
二、预答辩的时间:3月20日前完成,具体分组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预答辩的组织实施
预答辩由研究所统一组织实施,以四个中心为基础组织考核,具体事宜由研究生处负责安排。
四、预答辩程序
研究生在提交学位论文预答辩前需完成国科大培养系统(https://sep.ucas.ac.cn/)各必修环节的填写及审核。
1、申请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修订,定稿学位论文,研究生在培养系统里完成学位论文格式检测,操作手册见附件1,合格者填写《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见附件2),经导师同意并签字后,于3月10日前将《预答辩申请表》、一份纸质版学位论文、格式检测报告、申请学位所需成果证明材料(接收函须由导师签字确认)交到研究生处审核。
2、考核
(1)考核形式:研究生采取PPT的形式汇报。硕士研究生汇报时长30分钟,博士研究生汇报时长40分钟,专家提问一般不超过60分钟。本次预答辩应以线下方式进行。
(2)考核内容:着重对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创新性、论文结构与规范性、论文工作量、研究方法、数据与结论、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
①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须根据考核小组提出的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完善论文,在《学位论文形式审查与预答辩登记表》(见附件3)中填写详细的修改说明,经导师审阅和同意后,在国科大查重系统里进行学位论文查重,重复率要求<10%,合格者于4月5日前通过培养系统填写答辩申请信息,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上传系统,并将纸质版的《学位论文形式审查与预答辩登记表》、查重报告(只需打印章节报告)提交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组织对修改版论文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研究生处将于4月10日-15日期间将学位论文送盲审,复审不合格的,不予送盲审。
② 未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须根据考核小组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供详细修改说明,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审阅认可后,可申请下一批次预答辩。连续两次未通过预答辩、或达到最长修读年限的申请人,不再安排答辩,按结业处理。
联系人:段丽斌 电话 :0871-65110887
附件1.格式检测系统操作说明
研究生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