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研究生:
2024年夏季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已经进入正式答辩阶段,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2024年夏季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我所有关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所本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及学位申报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意见的处理
通过盲审的研究生,须结合盲审专家意见在导师指导下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指导意见》进一步认真修改论文,并将修改情况详细填写在《学位论文修订情况登记表》中的盲审意见修改情况页(附件1)里,提交导师审核签字后,将修改情况上传到培养系统盲审后修改部分,最后需在正式答辩的PPT里将评阅意见及修改情况进行展示说明,并将纸质版的盲审后修改情况说明书纸质版交到研究生处。
二、提交正式答辩相关纸质版材料
研究生收到盲审结果及答辩通知后,研究生需与导师商量落实正式答辩事宜(确定答辩专家、答辩时间及地点),确定后,需填写《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2),请导师签字后同以下材料一并提交研究生处进行审核:
1、学位论文修订情况登记表
2、毕业答辩申请表纸质版
3、毕业论文答辩实验原始记录审查表(已交的同学不用再交)
4、学术报告与社会实践登记表(已交的同学不用再交)
5、答辩专家信息电子版
6、学位授予决议书草稿电子版
答辩专家要求:(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五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成员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并应包含至少2位本单位专家及至少2位外单位专家。(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五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具有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成员一般应包含至少2位本单位专家及至少2位外单位专家。(3)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应为奇数,答辩主席由所学位委员会委员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全程出席答辩会和答辩委员会会议,按相应程序履行职责。研究生指导教师不能作为该生答辩委员会专家。
研究生处审核合格后,给研究生打印学位论文答辩聘书,学生提前3-5天将聘书和纸质版学位论文送给答辩专家。研究生处在所官网上发布答辩公告,未在网上发布答辩公告的,视为无效答辩。
三、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程序
本次学位论文正式答辩除专业型硕士统一由研究生处邀请专家集中答辩外,其余学生由学科组自行邀请专家完成答辩工作,每场答辩研究生处的工作人员会到场组织。
1、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人及指导教师。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会,宣布答辩开始,指导教师简要介绍答辩人概况。
3、答辩人以中文PPT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背景(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前人研究情况)、研究目标与内容、研究结果结论(包括论文工作量、实验、主要数据和结论的展示)、研究的创新点(包括新见解和创造性的展示)、讨论与展望、致谢、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及修改情况展示。答辩人汇报时间:硕士生30分钟,博士生40分钟,延时不得超过10分钟。
4、提问环节:全体答辩委员及与会者均可提问,答辩人应逐一回答。 提问一般不超过60分钟。
5、内部会议:全体委员针对论文及答辩情况进行认真的讨论及评议,主席根据讨论评议情况综合整理,写出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学术评语,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论文是否达到学位论文水平、能否通过、能否毕业进行表决,并提出授予学位的建议和具体意见。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6、论文答辩会复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学术评语及表决结果,学科组送鲜花。
7、导师、学生发表感言,学生应注重讲收获、谈感受、提意见等,不雷同致谢。
8、学生与答辩专家、导师合影,研究生处宣布答辩会结束。
四、学位论文答辩后需做事情
根据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学位论文,修改完成后于2024年5月25日前提交一份纸质版的《学位论文修订情况登记表》中的答辩委员会意见及修改情况(附件1)和一份定稿纸质版学位论文,同时完成培养系统、学籍系统、学位系统的信息填写,并通过国科大学位系统完成学位申报。
说明:“学位管理”系统为生成系统,其中,学籍注册信息、导师信息、课程学习信息及培养环节信息,分别由“学籍管理”、 “教师管理”、“教务管理”和“培养管理”系统引入。如相关信息有误,需在对应引入系统进行更正。各系统的填写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0 。
除网上填写相关系统外,答辩后所有同学还需到研究生处领取档案袋,提交所有毕业相关的纸质版档案材料,并领取离所通知单,办理离所手续。
重要提示:对于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需于6月5日前提交1本学位论文印刷本至中国科学院大学进行审核。
五、相关时间安排
1、5月20日前:所有申请毕业的学生完成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工作。
2、5月25日前:研究生根据答辩专家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学位论 文,同时完成培养系统、学籍系统、学位系统的信息填写,并通过国科大学位系统完成学位申报。
3、5月30日前召开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进行学位初审。
4、6月5日前:根据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意见,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的完善定稿,提交一份纸质版的《学位论文修订情况登记表》中的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及修改情况(附件1),并把最终版本的学位论文上传到学位系统里,研究生处向国科大上报通过学位初审的2024年冬季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相关书面材料和学位电子信息。
5、申请延期毕业的研究生请于5月20日前将填好的《研究生延期登记表》(附件11)交研究生处,延期时间从2024年7月开始计算。延期毕业的研究生自延期第一个月(夏季7月、春季1月)起停发各项奖助学金,由导师根据延期期间的论文工作任务核定延期生活费,参照我所有关规定核定每月生活待遇。
附件:
研究生处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