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组、各部门:
国家基金委发布《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芬兰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8537.htm
一、 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无领域限制。
(二)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
(三)资助内容:
??对于合作交流项目,NSFC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芬的国际旅费和在芬兰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芬兰科学院资助芬方研究人员访华的相关费用。
??对于在中国召开的双边研讨会,NSFC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方参会人员住宿费、伙食费及城市间交通费。芬兰科学院资助芬方参会人员的相关费用。
??对于在芬兰召开的双边研讨会,NSFC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芬的国际旅费和在芬兰开会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芬兰科学院资助芬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芬方参会人员的相关费用。
(四)项目执行期。
??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双边研讨会项目执行期为1年。
二、具体申请条件和限项规定请见原通知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三、申请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指南并按指南要求在线填报申请书及提交附件材料。
2.申请材料在线提交科研发展部的截止时间:2020年9月27日前,待科研发展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基金委。
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在2020年9月18日前将申报意向报至科研发展部,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科研发展部联系(联系人:谭莉 内线:8233 外线:0871-65190473)。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芬兰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docx
科研发展部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