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评价制度不尽合理、人才“帽子”数量名目繁多、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过细过死”……面对这些科研领域的现实问题,7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广大科研人员减负松绑。
这些措施将起到哪些作用?落地实施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今后科研怎么做、经费如何花?《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了部分科研人员,听他们说说心里话。
精简科研项目申报:为科学家减负
《通知》指出,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
“这样可以把科研人员从填写各种报表、审批、报销等繁文缛节中解脱出来,同时也让他们潜心科学研究,树立正确的科研价值导向。”中科院院士、西北工业大学常务副校长黄维说。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钟章队告诉记者,科研过程中还要面对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一个项目通常要四五年才能完成,管得过死往往会限制科学家。
如何让科研经费管理走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让经费既“花好”、又“好花”,一直是一个难题。《通知》指出,赋予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
“建立健全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制度,可以让科研人员更安心搞科研。”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杨国梁说,例如德国有专门的经费管理办公室,差旅经费由办公室直接打到宾馆,保障科研人员不出财务问题。与此同时,增加自主权也要放到制度的笼子里,严格监管。
天津大学副校长元英进也对此提出了建议,天津大学将尝试为重大项目配备财务秘书,解决科研工作者深受报表、报销等具体事务牵扯和困扰的问题,以专业化的助理队伍配合提升科研管理工作。
评价激励制度:以创新为导向
科技评价是科技活动的“指挥棒”,针对反应强烈的人才“帽子”问题,《通知》提到,切实精简人才“帽子”,开展科技人才计划申报查重工作,不得将人才“帽子”同物质利益直接挂钩。
“人才称号过多造成了学术界的乱象,人才计划项目结束后不得再使用有关人才称号,这是正确的导向,让广大一线科研人员能够有更加公平的机会。”杨国梁表示。
《通知》指出,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
“科学研究不能只看论文分区和影响因子,也不能只看职称。”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研究员陈小勇说,“我曾当过十年的副研究员,很多项目由于职称所限,根本无法申报。同时对于准确评价科研成果,不能只靠一个简短的会议,我认为需要看具体学科,例如基础研究可能要很长一个周期才能看到结果,应用研究就要让市场来说话。”
这归根结底是管理“一刀切”带来的问题。钟章队告诉记者:“这是管理当中的缺位、懒惰现象,单一指标执行起来很容易,但现在我们呼唤精细化和高效科学的评价体系。”
科研绩效评价:重质量、重结果
《通知》指出,实行科研项目绩效分类评价,加强项目关键环节考核,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明确科研项目绩效分类评价标准,特色在于突出项目质量和科技贡献导向。对于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强调原创性标准,以国际国内同行评议结果作为项目完成质量和水平的主要依据。”黄维说。
黄维还表示,《通知》强调契约精神,让科研人员以更严谨的态度填写项目申报书和任务书,为杜绝当下科研项目“重申报、轻完成”的不良现象开出了“精准药方”。
《通知》提出,目标导向类项目可在结束后2~3年内进行绩效跟踪评价,重点关注项目成果转移转化、应用推广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华东理工大学教授蓝闽波认为:“科研绩效评价不能浮于表面,尤其是一些重大项目,当时未必能看出成果的重要性,要做好跟踪评价,例如是否进入了产业化阶段。对于科学研究来说,后续评估并不是要否定以往工作,还可以遴选出更好的项目继续支持。”
建立分级责任担当机制:
让科研人员吃了“定心丸”
为科研人员松绑,对科研管理部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知》指出,建立单位主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为高校和科研院所分担责任机制,强化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主体责任,完善鼓励法人担当负责的考核激励机制。
杨国梁说:“这可以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探索,避免因为害怕承担风险而畏首畏尾。在这个基础上,还要合理区分改革创新、探索性试验过程中的无意过失和明知故犯等违纪违法行为。”
主管部门在监督考核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责任的同时,要给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的决策自主权,做好顶层规划和统筹设计。黄维认为,“科研人员的主体地位也不容忽视,各级科研管理部门要充分信任科研人员,确保科研人员按照既定的科技研发方向、技术路线完成科研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