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研究生:
为提前做好2025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申报的准备工作,现将研究所2025年全年毕业生答辩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5年毕业生答辩资格审查
1. 毕业答辩资格审查:申请人审查以下几个方面是否已达到毕业答辩的相关要求:
(1)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
(2)已完成各必修环节(培养方案、开题、中期、学术报告与社会实践环节,以培养系统提交至研究生处审核为准);
(3)学费是否缴清;
(4)是否完成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
(5)是否达到申请学位的成果要求。
研究处将按照国科大要求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生,不能进入申请毕业答辩的后续环节。
2.请拟申请2025年夏季毕业的研究生,于2025年3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处审查,审查通过的研究生方可准备2025年夏季毕业答辩。
(1)毕业生答辩资格审查表(附件1)
(2)《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附件2)
(3)申报学位的成果材料(学位论文工作发表的文章、授权专利、获奖、专著等),未正式发表的成果,需提供投稿稿件或专利申报材料以及相应成果的评审(审稿)状态、评审(审稿)意见等证明材料(需导师审核签字)。
(4)学位论文纸质版1份。
说明:用于申请学位的文章,需说明文章内容在学位论文中对应的章节,申请人是共一作者的,还需说明本人贡献。
二、2025年全年毕业答辩相关事宜大致时间安排计划表(具体时间以后续国科大发布正式通知后研究生处通知的为准)
请所有拟于 2025 年夏季和2026年冬季申请学位的同学了解各环节的时间安排,提前做好计划,准备学位论文。
三、注意事项:
1、博士学位论文正文要求不少于 5 万字,硕士学位论文正文要求不少于 3 万字,按照国科大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整理排版论文。具体要求请点击以下链接进行下载查阅:http://kiz.cas.cn/yjsjy/tzgg/202312/t20231222_6926190.html
2、请研究生和导师务必重视学位论文的质量和写作规范,根据研究 所 2022 年夏季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从 2023 年冬季批次 开始(2022 年 11 月答辩),学位论文盲审过程中,累计两个 “大修 后评阅”或一个“不同意答辩”评阅意见的学位论文,终止当次答辩申请程序,申请人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后,半年后重新申请盲审、答辩。
附件:
如有问题,欢迎联系研究生处。
联系人:段丽斌,电话 0871-65110887
研究生处
2025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