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9日电 中国收入差距目前已扩大到23倍,但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历经8年或将于今年底出台。近期,人民网就收入分配问题,接连发出的十篇《聚焦收入分配改革》系列报道,围绕收入分配改革出现的问题、本质、解决办法等进行深入分析探讨。
11月8日,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就收入分配改革问题作出安排: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提高劳动报酬占GDP比重
人民网《收入分配三大问题待破 推进公务员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文章指出,我国收入分配和财富分布都呈现持续拉大的趋势,而且工资占国家GDP太低,某些行业灰色收入过多,垄断行业高管薪水畸高成了百姓最反感,社会热议、诟病最多的三大突出问题。目前收入分配失衡体现,政府、企业、居民三方利益分配中,政府财政收入比重逐年上升,而居民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却是持续下降。
关于两个比重,十八大报告指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关于规范灰色收入,十八大报告指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接受本网采访表示,十二五时期,应在初次分配领域制定并实施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从多个层面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政府、企业与居民的收入分配关系,将提高居民收入比重做出量化安排。
“2011年中国劳动报酬占比GDP35%,欧洲国家劳动报酬占GDP比重63%。到十二五时期,劳动报酬应达到50%左右,接近中等收入国家的合理区间。”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尽快提高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城乡居民收入不低于GDP增长速度,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十二五时期,居民收入增长不低于8%速度。
有效缩小和缓解收入分配差距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数十倍 行业、区域方面表现突出》文章指出,目前,我国收入最高10%群体和收入最低10%群体的收入差距,从1988年的7.3倍已经上升到23倍,行业差距达到8倍,城乡差距近3倍。机关单位养老金高于企业2-3倍。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接受采访表示,收入差距尖锐的是养老金。就目前全国情况来看,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约为企业退休职工的2—3倍。
迟福林认为,十二五时期,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应当有缓解并缩小收入差距的约束性指标。如城乡差距应由目前的3.3:1降为3:1以内,2020年有望降到2.5:1。十二五时期,应重点控制垄断行业收入水平,差距应缩小到7倍左右。扩大中等收入人群的比例,从国际来看,工业化中后期,中等收入人群占40——45%,目前我国中等收入人群比例为23%,2015年应达到33%,2020年达到40%,接近6亿人,接近中等国家收入水平。
十八大报告也对收入分配的公平作出安排,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迟福林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严重不合理,成为社会生活的突出矛盾。十二五时期,关键在于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公平与可持续发展的格局。
财富为少数人占有不公平 改革需要勇气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教授认为,针对“收入差距过大”与“收入分配不公”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采取不同的政策,最为迫切的是解决当前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我们亟需出台一系列改革措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收入、寻租收入和垄断性收入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公。
与系列稿件同步发出的“人民网评”指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应该抱着“再深的水也要趟”的勇气向前推进。经济学的研究认为:收入分配不公如果长期存在,就可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影响经济转型的成功。温家宝总理引用《道德情操论》中的告诫:“财富如果长期为少数人所占有,而多数人处于贫困状态,它是不公平的,而且注定这个社会是不稳定的。”
网评认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块 “硬骨头”,小平同志在改革之初就曾告诫:“尤其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改革,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遇到重重障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关系到社会各个阶层的切身利益,既得利益者会阻碍改革、媒体和公众将对改革产生过高,改革难度之大可见一斑。然而,改革就是逆水行舟、知难而上。
胡锦涛总书记也在7?23讲话中提出“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的16字方针,之所以要“凝聚力量、攻坚克难”,正是因为改革之难;而难中之难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尤其需要攻坚克难的勇气与担当,在酝酿8年之后突出重围、抢滩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