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党中央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按属地化参加活动的原则,我所列入云南省委第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单位。
根据云发[2008]19号文及云学组[2008]1号、2号、3号文的要求,为确保我所的学习实践活动及时启动、顺利开展,经所党委会2008年10月7日研究,现将有关事项相通知如下,请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
一、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时间安排。按照中央的要求,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自2008年9月下旬开始,至2009年2月基本完成。我所学习实践活动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启动,并计划于2009年2月中旬完成。
在此期间,请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认真参加各学习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领导班子成员需向党委书记通报并说明情况;处以上党员干部、党支部书记需向党委办公室请假并报党委批准。一般党员需向所在支部请假并报党委办公室备案。
二、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与组织形式。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由所党委全面负责。党委书记杨君兴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委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学习实践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
三、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人员。以所党政领导班子和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
四、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和要求。按报省委检查指导组审议通过后的《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执行。
五、学习资料及活动平台。在所网开设“学习实践活动”专栏,提供学习实践活动相关的文件、资料、信息,发布活动的通知、公告、动态、学习与交流的情况等;向党员及领导干部发放党的十七大及科学发展观的相关论述、文件摘编及选编等书籍、资料,供大家学习研读。
六、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检查。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我所的学习实践活动由省委派出的第18指导检查组负责。指导检查组由组长郭文龙(省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主任)、副组长吴正昌(临沧市人大副主任)及其他4位成员组成。
附件:
1.《中共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党委关于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2.《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3.参考和学习资料目录
中共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党委办公室
二00八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