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这主要恐怕还是因为滇金丝猴的保护工作还没有真正落在实处所致。如果这同样的事件发生在大熊猫上,恐怕有关部门就不会如此等闲视之了。

发布告示和列出保护动物名单历来就是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主要手段之一。但这种做法的效果究竟如何,是否有人对此做过评估。我个人以为:这样的成效是十分有限的,只是比“零效果”略好一点。打个比方,这就好比我国公安部门想要保护某些人的生命安全,但只知道这批人员的名字,并不知道他们住在哪儿,也不知道他们的相貌。于是就发一个告示,把他们的名字列出来,宣布他们是被保护的对象,任何人都不许加害。如果单凭这一举措就真能奏效的话,我敢肯定,那一定是一个天方夜谈。 

对此,我觉得我们这些专门从事野生动物调查的科研人员有着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国家的有关行政和立法机关是不可能自己去搞清各种野生动植物在的具体分布状况的。他们所利用的信息都来自我们这些科研人员。我们的工作粗糙,国家有关部门所制定出的保护措施当然也就粗糙。因此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帮助国家真正搞清这些濒危动物的具体的分布地点及其数量分布情况。只有当我们的工作做到了这一步,政府相关部门才可能有针对性拿出具体的保护方案来。当然,我们科学家的这种工作热情也需要得到各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和保护才会得到有效发挥。 

一回到昆明,我马上向领导提出进一步调查滇金丝猴地理分布和种群数量的课题。这一课题当即得到室、所领导的认可。

后来的实践证明:我当时对这一课题所面临的困难是准备不足的。我没有想到这一工作竟然如此耗费时间和经费。好在我承担这一课题以后,得到了云南省应用基础科学基金和世界自然基金会的资助,并成为中国科学院“八五”重大项目的三级子课题。这一课题最终才在10年以后得以完成。我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愿望——把滇金丝猴所有18个现生群体的具体地理位置(经纬度)及其估计数量都标出来了。对分布和数量能了解到这个程度的物种在中国是很少的,就是在世界范围内,工作能做到这样深度的物种亦不多见。

在我调查滇金丝猴的工作经历中,有几位朋友是我毕生难忘的。他们是: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忠泰次里、昂翁次称、董德福等。实际上,有关滇金丝猴的许多调查工作是我们共同一道完成的。在长期的野外工作中,我们是战友,是同伴,也是挚友,滇金丝猴的调查工作把我们联系在一起,大家的工作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正是我们的共同努力与奉献,才导致这一极为艰巨的课题的最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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